发布时间:2024-03-04来源:产业发展处
根据《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》(藏发改办函〔2022〕242号),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论证,拟认定西藏藏药集团藏成药二次开发工程研究中心(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)为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,西藏北斗森荣科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〔西藏北斗森荣科技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申报〕为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。
现予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-11日。
公示期内,如对拟认定为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有意见的,可拨打以下电话反映:0891-6364462,0891-6364776,0891-6364496。